云梦县农机局贯彻落实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、省安监局关于全省创建“平安农机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鄂政办函[2009]64号)和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“平安农机”创建活动的意见》(孝感政办函[2009]31号)精神,主动汇报,积极争取,认真部署,扎实推进新一轮“平安农机”创建活动,目前进展顺利,取得到了阶段成效。具体作法是:
一、争取政府支持。按照省、市“平安农机”创建活动的要求,云梦县根据农机部门汇报的实际情况,县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“平安农机”创建活动的意见》(云政办发[2009]71号)。就“平安农机”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、实施步骤、工作要求等提出了指导意见,从政府保障层面启动“平安农机”创建工作。
二、争取活动资金。目前落实“平安农机”创建活动启动资金2万元。随着活动的进一步开展,县财政还会有后续资金投入,预计可达10万元。
三、及时下达活动实施方案。11月中旬,云梦县农机局、安监局共同拟定了《关于全县创建“平安农机”活动的实施方案》,确定了工作目标、明确了示范标准、制定了主要措施。
四、加强领导。云梦县成立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,农机、安全监督、公安(交警)、交通、财政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全县“平安农机”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,统一组织全县开展“平安农机”创建工作。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。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,结合实际,层层制定工作方案,明确阶段目标和任务。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,实行量化考核,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。
五、加强交流。12月初,云梦县农机局由局长带队,组织分管责任人、监理站、监管股、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考察组到广水市学习、考察“平安农机”创建工作,通过学习外地好的经验,进一步促进本县“平安农机”创建工作。并达成定期交流,共创“平安农机”的工作机制。
六、适时召开“平安农机”创建工作动员大会。根据工作部署,云梦县“平安农机”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将于12月底前召开,参会人员包括县直“平安农机”创建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、各乡镇负责人,以及“平安农机”示范村负责人、“平安农机”示范户代表、农机专业合作社法人等,在辖区内营造浓厚的“平安农机”创建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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